艺术品的网上交易量目前到达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水平。去年11月份佳士得在线拍出爱德华·霍珀的作品《十月的科德角》(1946年),成交价为960万美元,这个价格刷新了艺术品网上拍卖的记录。然而,对于网络交易诈骗的担心也在同步增长。
去年11月份,在迪拜召开的为期两周的国际电信世界大会上,来自不同国家的代表们纷纷把对互联网秩序的监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之后,这个问题更是引起了持续的关注。
艺术市场也注意到了网络诈骗的危险性。但是很显然,对于艺术品网上交易来说,仅仅确认一件作品的真实性并不足以解决问题。
尽管很多艺术机构,像纽约的考尔德基金会和伦敦的“可移动文物计划”,都在为监测网络上的赝品而付出努力,但是警察局认为这不是最根本的举措。
“人们经常忽略一点,对于网络交易欺诈的管控并不等于鉴别一件作品的真伪。错误鉴定、抄袭和伪造,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处理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对于警察来说,最核心的问题就是确认是否存在违法交易。”伦敦警察厅艺术品和文物组的前负责人弗农·拉普利说。
在网络交易中,很多艺术品(包括真品)的文字描述都是比较含糊的,一旦发生问题,要想证明卖家试图欺骗买家,就变得很困难。举个例子,一件作品被表述成“署名毕加索的作品”就比描述为“毕加索的作品”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其真实性。
收集证据也是一项难题。网上交易的卖家一般都是匿名的,并且拥有多个账号。很多调查都是因为最后发现犯罪分子居住在境外并且不受国内相关司法组织的管辖而白白浪费时间。追查拍卖账号与其代理银行交易之间的联系,以及追踪受害者,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并且可利用的资源有限。
“一旦发现问题的复杂性,例如很多案件的嫌疑人可能在境外,或者是匿名的,你就不大可能使案情取得进展。”英国律师理查德·曼德尔说,“接着,案件因此而不能起诉,这种情况是不仅使人们对网上交易的信任度降低,也影响了司法调查的效力。”
当犯罪分子不只将网络作为出售假冒艺术品的唯一平台时,一般就有可能获得确凿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例如,去年由于伪造艺术品而被判处两年监禁的威廉·芒福德,就是由其同伙在易趣网(eBay)上和拍卖会上同时出售这些伪作。而当犯罪分子只通过网络出售假冒艺术品的时候,虽然犯罪行为真实发生了,但是很难取证。
2010年,在英国有一起成功破获的诈骗案件,让犯罪分子李·帕克和格兰特·钱普金斯·霍华德俯首认罪。这对搭档在易趣网上出售班克斯的伪作,至少获得违法收入5.6万英镑。他们被判处12个月的缓刑以及社区服务作为惩罚。“我们很难消除这起诈骗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因为作品以较低的价格大量卖出,这将引起 ‘连锁反应’。”此案工作人员曼德尔说。
出售伪作并不是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艺术品市场的唯一方式。他们还利用这个平台进行非法洗钱——获取报酬但是并不真正交货。还有一种广泛使用的诈骗手段,就是假拍,卖家自己利用其他的账号竞拍,为的是哄抬价格。
易趣网的一位发言人说:“犯罪活动和假冒商品在易趣上都是不允许的。我们已经建立起一套适当的机制,以确保我们掌握正确的信息,将引起注意的可疑商品提前从销售列表中清除出去。我们也和执法部门密切合作,积极为他们传递信息,为违法活动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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